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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工作会议召开,学会标准编制工作全面启动

2015-06-18 工程建设标准与实践


为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落实社会团体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我国的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近期将在部分学会、协会中试点开展。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家标准委的有关工作安排,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被列为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12家全国学会之一。为做好学会标准工作,全面推进学会团体标准(学会标准)研制工作,学会于2015年6月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工作会议。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改革发展处邹超副处长,中国科协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群牵头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项目主管赵临斌,学会刘士杰副理事长,国务院参事、学会秘书长张玉平,学会副秘书长王薇,学会标准与出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委员、秘书处成员、学会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张玉平秘书长向与会代表通报了学会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情况和学会常务理事会“关于审议同意学会标委会调整改选、审议通过学会标委会委员名单”的会议纪要,并在讲话中强调学会标准是列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的重要任务,对学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正式学会标准工作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期望。邹超副处长代表主管部门讲话,指出目前学会标准化工作的时机和环境都很好,团体标准应做到市场化,去行政化,同时应保证标准质量,并通过市场竞争确立标准的品牌与优势。刘士杰副理事长代表学会领导对新当选的学会标委会委员表示祝贺,并代表学会对学会标准工作发展、标准质量、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期望。

改选后的标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强副院长和程志军处长担任。标委会将设秘书处并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委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管理办法”,并经到会标委会委员不记名投票确立了第一批学会标准的建议项目。

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团体标准(学会标准)编制工作全面启动,首批学会标准项目将于2015年内完成编制工作

学会标委会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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